美国的AML/CTF 监督员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是负责监督美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律的政府机构。 国家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法律。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隶属于财政部,其目标是 隶属于财政部,其目标是防止金融系统被用于非法用途、打击洗钱、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洗钱,并通过收集、分析和传播金融信息以及战略性地应用金融信息来促进国家安全。 通过收集、分析和传播金融信息以及战略性地应用金融授权,促进国家安全。
FinCEN 通过获取和保存有关金融活动的信息来实现其目标、 为执法目的对其进行分析并加以分发。它还鼓励 与其他国家和组织开展国际合作。
外国资产管制处(OFAC)对指定的外国政府和政权、恐怖分子、国际贩毒者和其他从事以下活动的人实施贸易和经济制裁 对指定的外国政府和政权、恐怖分子、国际贩毒者、从事与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有关的活动的人 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构成威胁的人实施贸易和经济制裁。 根据美国的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目标,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构成威胁者实施贸易和经济制裁。 和国家安全目标。
如何遵守美国AML/CTF 法规?
AML/CTF 两项主要法规是《银行保密法》和《美国爱国者法案》。
银行保密法》(BSA)
银行保密法》(BSA)是美国第一部也是最严厉的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AML/CTF AML反恐融资AMLCTF) 法。根据《银行保密法》,财政部长 有权颁布法规,要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实施反洗钱AML) 计划,提供充分的消费者尽职调查AMLCDD) (CDD) 、监控、报告和记录,以防止金融欺诈。
美国爱国者法案
美国爱国者法案》(通过提供拦截和阻止恐怖主义所需的适当工具来团结和加强美国 作为对 2001 年 9 月 11 日恐怖事件的回应,《美国爱国者法案》(《通过提供拦截和阻止恐怖主义所需的适当工具团结和加强美国》)已签署成为法律。 2001 年 9 月 11 日发生的恐怖事件而签署生效的。该法案旨在加强执法调查权力,以 该法案旨在加强执法调查权力,预防和起诉在美国和世界各地发生的恐怖袭击,以及实现其他目标。 以及实现其他目标。该法扩大了《银行保密法》的适用范围,执法机构现在拥有了更多的监控权力。 组织现在有了更大的监控权。
根据《银行保密法》和相关的反洗钱立法,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必须 金融机构必须
包括确保持续合规的内部控制,允许对合规性进行独立测试,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监督日常合规性 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监督日常合规工作,以及 培训适当的员工。
为客户尽职调查创建高效的监控和系统
对照 OFAC 和其他政府名单检查您的信息
创建高效的可疑活动监测和报告方法
根据风险制定反洗钱措施
创建客户尽职调查 (CDD) 和客户身份识别 (CIP) 计划
记录购买流通票据的花费。
报告任何超过 10,000 美元(每日总额)的现金交易
向当局通报任何可能暗示犯罪(如洗钱、逃税)的异常行为、 逃税)
AML/CTF 美国的报告义务
根据 BSA 规则,金融机构必须提交各种报告。重要的 报告要求包括
货币交易报告(CTR)
无论在一个工作日内有多笔现金交易,还是只有一笔总额达 10,000 美元的交易、 都必须提交货币交易报告 (CTR)。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FinCEN) 接受以 FinCEN 表格 112 的电子形式提交的报告。(前身为 104 表)。
可疑活动报告(SAR)
客户似乎试图规避《银行保密法》报告要求的任何现金交易都必须报告。 报告要求,如未提交 CTR 或货币工具日志 (MIL),则必须报告。 此外,如果客户的活动暗示他们正在从事以下活动,则必须提交 SAR 洗钱、违反其他联邦刑事法规或从事电汇欺诈、 支票 欺诈,或无法解释的缺席。这些报告被指定为财政部表格 90-22.47 和 这些报告被指定为财政部表格 90-22.47 和 OCC 表格 8010-9、8010-1,并提交给 FinCEN。
3,000-10,000美元(含)的现金采购
出售旅行支票或汇票的货币服务企业 (MSB) 必须记录 涉及 3,000 美元至 10,000 美元(含 10,000 美元)的现金购买。如果您用现金购买了多种货币工具 如果您以现金购买的多张货币票据金额在 3,000 美元或以上,您必须将该交易视为一次购买,并在以下情况下进行记录 如果您在同一时间购买,或者 MSB 知道交易发生在工作日内,则必须将该交易视为一次购买并予以记录。
3,000美元或以上的汇款
无论采用哪种支付方式,提供汇款服务的 MSB 都必须收取 并保存 每笔 3000 美元或以上的转账信息。在交易日之后,他们有 5 年的时间来保存记录。
超过1000美元的货币兑换
每笔超过 1000 美元的本国或外国货币交易都要求货币兑换商保留记录。 兑换商必须保留一份记录,并在兑换后保存 5 年。
外国银行账户报告(FBAR)
公民和居民必须在每年 10 月 15 日之前向美国财政部提交 FBAR,如果他们 在外国银行账户或外国金融账户中拥有经济利益或对其拥有控制权 总价值达到或超过 10,000 美元。其名称为 FinCEN 表格 114。(前财政部 前财政部表格 90-22.1)。这些账户还必须在 1040 税表的附表 B 中披露。 表 B 中披露。